卫健委供图
此外,根据规范的要求,育机构应当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,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、动作、语言、认知、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。游戏活动应当重视婴幼儿的情感变化,注重与婴幼儿面对面、一对一的交流互动,动静交替,合理搭配多种游戏类型。
托育机构应当提供适宜刺激,丰富婴幼儿的直接经验,支持婴幼儿主动探索、操作体验、互动交流和表达表现,发挥婴幼儿的自主性,保护婴幼儿的好奇心。
禁止有虐待、伤害婴幼儿记录的机构和个人从事托育服务
根据规范的要求,托育机构应当建立照护服务、安全保卫等监控体系。监控报警系统确保24小时设防,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应当全覆盖。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,不得无故中断监控,不得随意更改、删除监控资料。
有关部门还将建立托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黑名单制度,禁止有虐待、伤害婴幼儿记录的机构和个人从事托育服务。
室内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㎡
《托育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简称标准)要求,新建居住区应当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托育机构。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,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建设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,满足居民需求。
托育机构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婴幼儿生活用房(用餐区、睡眠区、游戏区、盥洗区、储物区等),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㎡。收托2岁以下婴幼儿的,应当设置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母婴室、配乳区等。
此外,托育机构应当设有户外活动场地,配备适宜的户外玩具和游戏设施,人均面积不低于2㎡,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。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,可利用机构附近的公共场地。
托育机构收托的婴幼儿不宜超过150人
标准还要求,每个独立设置的托育机构收托的婴幼儿不宜超过150人。一般设置乳儿班(6-12个月,10人以下)、小托班(12-24个月,15人以下)、大托班(24-36个月,20人以下)三种班型。18个月以上的婴幼儿可混合编班,每个班不超过18人。
标准还拟确立不同班型的师生比,要求合理配备托育人员和保育员,与婴幼儿的比例应当不低于:乳儿班13,小托班1:5,大托班1:7。每个班至少有1名托育人员。
采写:南都记者 吴斌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